• 返回首页
搜索:: 您的位置新河北网 >> 资讯中心 >> 今日河北 >> 石家庄 >> 内容阅读

石家庄市制定《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(试行)》

08年11月20日 来源:河北日报 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
近日,我市制定出台《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(试行)》。其中规定,将对市内五区、高新区、鹿泉、藁城、正定、栾城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比,并对各区及各县(市)进行排名。

《办法》规定,考核组由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环保、监察、宣传、规划等部门,以及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环保义务监督员、群众代表等组成,主要对市内五区、高新区、鹿泉、藁城、正定、栾城,以及市环保局、建设局、交通局、城管局、建管局、园林局、教育局、水利局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行考核评比。

考核评比中,考核组将从各责任单位扬尘污染源档案中,随机抽取5个进行现场察看,并对重点区域、敏感部位进行重点检查,对挂牌督办、群众举报的案件重点检查,并对各责任县(市)、区进行降尘监测。

《办法》指出,对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,将进行表彰,并给予资金奖励;对群众举报强烈且整改不力的,依照《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》追究其领导行政责任。对不执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措施的企业,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进行高限处罚,并暂停审批新建项目,停发排污许可证;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刑事责任。同时,考核结果将纳入各有关县(市)、区政府和有关市直部门年底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,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。


精品推荐

Copyright © 2006-2008 Newheb.Com All Rights Reserved   冀ICP备06031788号
新河北网版权所有 E-mail:webmaster@newheb.com QQ:254668884 83367312
不良信息举报中心  ICP备案编号:冀ICP备06031788号 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